一名已婚魏姓醫師因在網路討論咖啡豆,認識40多歲黃姓女子,2人展開後多次發生性關係,2013年他向媒體自爆外遇劈腿,案件才因此曝光。魏男楊姓妻子3年後在網路看到報導才知情,並對黃女提告。一審法官認定超過告訴時效不受理,但高院撤銷一審裁定,台北地院改依通姦罪判黃女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據《聯合報》報導,魏姓醫師2007年在網路上討論咖啡豆,認識40多歲黃女,魏男協助黃女開咖啡店,2人隨即展開交往並多次發生性關係,直到2013年魏男向媒體自爆外遇劈腿後,案件才曝光。
魏男任職於某部會的楊姓妻子直到前年才從網路上得知此事,並對2人提告通姦,但因提告時間與新聞刊登相隔3年,新北地院一審認為楊女工作常會查詢新聞訊息和判決,推論楊女早已知情,裁定全案於告訴時效不受理。但高院認為原判決用推測認定楊女是否知情不妥當,撤銷不受理裁定。
新北地院合議庭後續認定,新聞報導未提及當事人真實姓名,楊女光憑內容察覺丈夫與黃女有染實在不易,採信楊女發現及提告說法,判處黃女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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