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罕見!闖鐵軌遭撞傷 辯灌高粱頭昏判無罪

記者 林佑璇 / 攝影 武紹隆 林義邦 報導
發佈時間:2018/06/17 18:21
最後更新時間:2018/06/17 18:21

喝酒闖鐵軌罕見的獲判無罪!一名陳姓男子去年2月到高雄車站準備搭列車回基隆,當時他刷悠遊卡進站,很怕沒有座位可以座,於是就在列車進站時,一時心急衝過去想卡位,結果整個人摔落月台,遭列車撞上,遍體鱗傷送醫,這起意外造成台鐵延誤30分鐘,檢察官依公共危險罪嫌起訴,但陳姓男子供稱,他當時喝了600cc的高粱酒才會誤闖,法官認定沒有造成車輛人員傷亡,判決無罪!

圖/TVBS

 
傍晚時分,許多乘客站在月台停等線外等著台鐵列車進站,眼看列車緩緩開進來,一名男子背著大包小包突然快步衝上前,下一秒整個人跌下月台,列車撞了上去。

男子整個人就卡在列車跟鐵軌中間,動彈不得,立刻通知救護人員把他抬上擔架送醫,原本要搭乘的區間車也因此延誤30分鐘。

記者林佑璇:「當時陳先生說他喝了像這樣600cc的高梁,想要趕上區間車但不慎掉落鐵軌,而法官也採信他的說法獲判無罪。」

 
圖/TVBS

事件發生在去年2月晚間6點多,當時男子喝了酒準備搭車北上回基隆,刷了悠遊卡,怕沒有位置坐,一時心急加上酒精影響判斷,墜落月台,導致44歲的陳先生頭部外傷,左腳創傷性截肢,右腳、胸椎等多處骨折、四肢擦挫傷。

高雄火車站副站長陳貴豐:「不明原因突然跳下,當時列車已經非常緩慢,雖然也有撞到,但是不是很嚴重,造成列車大概延誤30分鐘。」

圖/TVBS

因為他掉落月台一度影響列車,檢警認定,可能損壞軌道或是導致火車電車等交通工具往來危險,依公共危險罪嫌函送法辦,最高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就算不是故意,也可能判拘役或罰金,但這回法官認為,陳姓男子跳入軌道,是以肉身受撞,沒有構成對火車來往造成危險,檢方也沒有提出有利的證據,因此判決無罪,也成為墜軌免罰的罕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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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闖鐵軌#無罪#酒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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