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北屯區有民眾目擊一位家長帶女兒到公園玩,竟然讓女孩全身衣物脫光光到處玩耍,由於當時公園人潮很多,甚至還有不少成年男性在場,目測女童約5歲以上,民眾認為家長教育方式不妥因此報警,事後女童母親在臉書上寫了一篇聲明,解釋女兒因為衣服玩濕了黏在身上會不舒服,表達想要脫掉衣服的意願才沒阻止,另外女童家長提到她是「自主學習團體成員」,教育局認為自主學習屬於實驗教育一環,在讓孩子自由發展同時也要有界限、家長該從旁扶助指導。

目擊民眾:「女童爬上洗手台,然後也有爬上樹,很多男生包括老阿伯、包括遛狗的人、包括其他家長,而且這樣子我們帶小孩去也去學習呢?」

教育局小教科科長尤敦正:「無從判斷說她是不是有申請我們實驗教育的一個案子,需要有專家介入來協助這個孩子或家長在教育上觀念溝通。」
另外女童家長提到的自主學習其實該有界線。

專家說自主學習不等於順從孩子的任何行為,由於女童未滿18歲,看起來是幼兒園大班或是國小低年級年齡,心智尚未成熟,轄區警方判斷女童並非刻意裸露,排除妨害風化問題,不過會找到家長詢問教育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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