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快一時,恐悔一世」一名陳姓網友在臉書感嘆,自己騎車時遠遠就看到交通號誌由紅燈轉為綠燈,因此在路口未減速直接行駛,豈料撞死一名闖紅燈的行人;車禍後的後續官司與巨額賠償,讓他深陷谷底「寧願死的是我」。
陳姓網友在臉書「爆廢公社」表示「一場車禍(醫療費+維修費+慰問金+保險費)等等...加起來快300萬元,我應該怎麼辦?這場車禍我右手已經3個月無法動了,除了債務變重外還有法院裁定....我好希望離開的是我,我真的快喘不過氣來了!」
原PO也將本台相關報導連結放入;陳姓網友於今年2/28早上5時許發生車禍,當時他正騎租來的Kawasaki Ninja紅牌大型重型機車,從台北市和平東路往西前進,行經西園路艋舺公園時,交通號誌由紅燈轉為綠燈,騎士未減速直接穿過路口,結果在斑馬線上撞到周姓男子(58歲),周男當場被撞飛,陳姓騎士也跟著摔車;周男死亡、騎士氣胸、顱內出血。
警方表示,根據路口監視器及目擊民眾說法,周男過馬路時,交通號誌已轉成紅燈,他為了搶快逕自穿越馬路;陳姓騎士並未闖紅燈,但行經斑馬線時也未減速禮讓行人。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3條規定,為保障行人安全,汽車駕駛人在行近行人穿越道前,應減速慢行,遇有行人穿越時,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這項規定強調了行人在行人穿越道上的優先路權,無論如何都應先禮讓行人,因此也被人稱「帝王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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