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殺人案接連不斷讓人民心惶惶,而對於「板橋分屍女友案」今就有殯葬業者推測,死者的內臟可能被朱姓嫌犯吃了,回顧過往台灣首位食人魔驚悚案件,當時也是因由愛生恨「分屍再吃食用」,雖一審判死刑,但後來改成無期徒刑,坐牢10多年後就假釋出獄了。
1981年桃園龍岡國中老師張忠敬個性內向、孤僻,而同校的黃如芬女老師個性外向活潑、善解人意,讓張忠敬燃起愛慕之情並展開追求。不過儘管張忠敬積極獻殷勤,還寫了兩封情書表達愛意,但黃老師清楚表明早有一位穩定交往的男友,同時秀出男友媽送的金戒指,結果張忠敬非但沒打退堂鼓,反而醋勁大發。
不堪其擾的黃老師為了讓張忠敬死心,特地下班騎車前往張忠敬住處勸導,結果兩人談判決裂,張男失心瘋似的呼女生巴掌、掐住她脖子,接著再抓她的頭撞擊水泥地板長達10分鐘,導致她當場氣絕身亡;之後張男不但沒有悔意,甚至更殘忍將黃老師分屍成17塊,並把肉煮來吃、骨頭裝袋丟棄中壢市的六號公墓。
命案發生後,警方立刻展開偵辦,並鎖定了張忠敬,但冷靜異常的兇嫌,還曾撒謊誤導警方辦案,警方苦無直接證據,最後經不斷約談,並加以道德勸說,張忠敬才在案發後7天承認犯案,並敘述自己殺人滅跡的過程,包括已吃掉黃女的心臟、肝臟,而警方後來也找回棄置的屍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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