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名7旬老翁控告40多歲的劉姓男子,去年與7旬妻偷情29次,還拿出兩人偷情的時間、地點的親筆狀書,不過檢察官一問,老翁竟說這些都是天公伯、觀世音告訴他的,還稱「神明不會說謊」,兩人必有姦情。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今年3月,老翁帶著親筆狀紙到台北地檢署,控告劉男與妻有染,且每個月都匯到北檢補充理由狀,內容指控去年3月到今年1月間,劉男開著乳白色轎車載妻到北投、萬華等旅館偷情共29次,連車號也清楚記下;由於每封親筆狀紙都振振有詞,檢察官為釐清案情,只好約談劉男和老翁妻到案。
劉男聽到自己被指控是小王覺得莫名其妙,他稱根本不認識老翁妻,也不曾載過她,老翁妻也稱不認識劉男,更沒有和別人通姦;檢察官再傳喚老翁子女,才知道老翁從去年8月變得情緒暴躁、產生幻想,一直說龍山寺的神明、天公伯和觀音媽都說妻子與劉男有染,還說有神明幫忙擋著兩人偷情,老翁病況直到今年初到醫院看診才好轉。
檢察官認為老翁單憑臆測與幻想指控兩人偷情,沒有積極事證可證明所言屬實,因此昨(29)將老父和劉男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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