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27日造成15人死亡、484人燒傷的八仙塵爆案,士林地檢署連二次將出租場地的八仙樂園董事長陳柏廷、總經理陳慧穎等8人不起訴,被害人及家屬不服一再聲請再議,台灣高檢署第三次發回後,目前仍由士檢續行偵查中,陳柏廷等人是否能夠全身而退仍未確定。
士檢襄閱主任檢察官吳怡明今天表示,高檢署將陳柏廷等8人發回士檢進行第三次偵查時,要求承辦檢察官聽取所有被害人意見,並進行「修復式司法」;承辦檢察官經過這些時日偵查,已全部詢問被害人意見,目前則針對八仙樂園被告陳慧穎、行銷業務部總監林玉芬等2人進行修復式司法中。
吳怡明指出,為了促使八仙樂園與被害人間的修復式司法順利進行,有關刑案偵查將靜待修復式司法結果,再行偵查終結。
八仙塵爆案獲士檢不起訴8人分別是,八仙樂園陳柏廷、陳慧穎、林玉芬,瑞博國際整合行銷公司名義負責人周宏瑋、東世多媒體公司硬體總監邱柏銘、千祥舞台公司負責人廖俊明,以及色粉機槍手沈浩然與工讀生盧建佑。
2015年10月16日士檢針對陳柏廷等8人不起訴,認定八仙樂園的消防安檢均合格,現場電源電路完好並依租賃契約規定,安全維護是呂忠吉的負責,陳柏廷等人無過失,至於邱柏銘、廖俊明等人也沒有過失責任,8人處分不起訴。
2016年10月11日士檢再次認定八仙樂園就場地出租已盡相當注意義務,出租場地行為與塵爆發生缺乏因果關係,周宏瑋等人則未獲呂忠吉告知彩色玉米粉有塵爆危險,而注意硬體設備應與玉米粉適當區隔,沒有過失責任,將陳柏廷等8人再次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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