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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城總經理子酒駕 判刑2年不得緩刑

記者 葉怡君 / 攝影 邱致鈞 王經綸 報導
發佈時間:2018/04/25 19:54
最後更新時間:2018/04/25 19:54

桃園航空城總經理的兒子酒駕闖禍,遭判刑2年不得緩刑!去年11月,許姓肇事駕駛在台北市士林撞上一對情侶,當時後座女子死亡,騎車的地下樂團主唱林姓男子則是重傷。日前開庭,許姓駕駛和被害人家屬以1280萬元和解,今天一審宣判,原本酒駕致死判1年6個月、肇事逃逸判1年,但考量已經和解,合併判刑2年,不過大筆的和解金,許姓男子每個月打工只有3萬多元,根本不夠支付,只能先由父親代償,賣房換錢。

圖/TVBS

 
去年11月許姓男子酒駕車禍,造成一死一重傷,其中受傷的還是地下樂團主唱,當時事發後疑似因為太害怕,一度肇事逃逸。

狼狽被找到,當時的他臉上還帶點酒意,渾然不知自己闖下大禍,直到清醒後才發現撞死人,而他居然是桃園航空城總經理的兒子。警方測出他酒測值高達0.71,第一時間明明知道撞上前方雙載機車,卻沒有停下來,但收押後許姓肇事駕駛態度轉變,就是希望能得到兩方家屬原諒,4月開庭,他分別以880和400萬,和被害家屬達成和解。

圖/TVBS

當時開庭,他向林姓傷者母親道歉,更在事後上前擁抱,並曾書寫道歉信函,希望取得原諒,而大筆的和解金,因為白天打工、晚上還要上課,甚至還有一名幼子,都先由父親代償。
 

面對肇事駕駛,林姓傷者母親則回應,只要不再危害社會,願意選擇原諒他。

一審法院經過審理判刑,原本酒駕致人於死是3年以上10年以下,逃逸應處1年以上7年以下科刑,肇事男子酒駕致死判1年6個月、逃逸1年,但考量雙方已經達成和解,合併判刑2年,但不得緩刑。

圖/TVBS

士林地方法院庭長林庚棟:「被告跟被害人有達成和解了,那被害人對於這個被告也表示有原諒的一個情況,法院斟酌適用刑法第59條,所以就酒後駕車致死的有減輕,所以是判1年6個月。」

23歲的許姓肇事男子每個月打工只有3萬多元,靠著爸爸賣房賠償,也說自己一定會還父親錢,一時酒喝多了卻闖下大禍,毀了3個家庭,雖然取得對方家屬原諒,但犯下的錯,還是得要自己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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