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
"
回到網頁上方

開車撞死清大博士生 男子二審判刑18年


發佈時間:2018/04/23 15:36
最後更新時間:2018/04/23 15:36
圖/TVBS
圖/TVBS

胡姓男子開車撞死清華大學物理研究所林姓博士生案,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今天維持一審見解、駁回上訴,依殺人罪等罪判處胡男有期徒刑18年;全案可上訴。

胡姓男子前年6月22日晚上11時許開車行經新北市新店區中興路3段與民權路口時,涉嫌闖紅燈並迴轉,撞上走在斑馬線上的林男及另一名許姓女子。

 

林男被撞後卡在胡男的車底被拖行,送醫急救不治,許女則是手腳等部位有擦傷、挫傷。此外,胡男撞人後疑畏罪想自殺,持改造手槍朝自己的太陽穴開槍,送醫治療救回一命。

台北地檢署偵辦後,去年1月依殺人罪等罪起訴胡男。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去年7月依殺人罪判處胡男有期徒刑14年10月,非法持有改造槍枝則處3年6月徒刑,合併執行有期徒刑18年。

檢方認為原審就殺人罪部分量刑過輕,提起上訴。胡男則供稱,當時有停下來等紅燈,綠燈開過去,沒有感覺撞倒人,案發當天有吃精神科藥,身心疲憊,未察覺交通事故,無證據證明他有殺人不確定故意,自己應僅成立過失致死或過失傷害罪,不成立殺人罪責,因此提起上訴。
 

高院審理後認為檢方與被告的上訴均無理由,今天駁回上訴;本案還可上訴。(中央社)

最HOT話題在這!想跟上時事,快點我加入TVBS新聞LINE好友!

◤日本旅遊必買清單◢

👉超夯日本電器竟然還有額外優惠!

👉日本免稅美妝必買這些!筆記給妳

👉存起來!遊日本免稅最高再折17%



#清大#博士生#判刑#殺人罪

分享

share

分享

share

連結

share

留言

message

訂閱

img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延伸閱讀

網友回應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1422

0.1360

0.2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