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頭份警分局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轄內嘉年華KTV半年內遭查獲2次有未成年青少年深夜聚集消費,並發生鬥毆事件,苗栗地方法院認定業者未善盡管理責任,裁處停業3天。
頭份警分局表示,嘉年華KTV於去年8月27日凌晨2時許,發生2名少年於店內與其他顧客發生糾紛,演變成打群架鬥毆事件,造成多人受傷,事隔2個多月,凌晨2時許,又被警方查獲有4名少年於包廂內消費。
針對這2起案件,警方除了依據傷害、殺人未遂把當事人進行偵辦外,也將KTV陳姓負責人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地院法官認定,業者未善盡管理責任,影響社會治安情節重大,裁罰新台幣1萬2000元,併處停止營業3天。
頭份分局長賴銘助表示,員警已於今天凌晨前往嘉年華KTV張貼停止營業公告,停業時間從7日零時至10日24時止,這也是苗栗縣首次落實第三方警政策略案例,呼籲營業場所負責人遵守法律規定,主動勸導青少年深夜返家休息,以免得不償失。(中央社)
最HOT話題在這!想跟上時事,快點我加入TVBS新聞LINE好友!
◤日本旅遊必買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