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1名61歲莊姓男子去年7月間不滿陳姓妻子不洗碗,一氣之下竟持鐵棍朝對方狂毆,造成女方身體多處受傷,傷重住院10天,而男方案發後也主動向警方自首。事後,莊男遭檢方依殺人未遂罪嫌起訴,但法官認為雙方因嫌隙發生衝突,並非被告無端滋事,難認有殺人之犯意,最後依傷害罪判處10月徒刑。
據《蘋果日報》報導,莊男於去年7月間不滿陳女不洗碗盤,還把鍋子放在地上發出聲響,雙方隨即爆發衝突;不料2人起口角後,兒子竟然擋在中間替母親說話,母子倆甚至聯手要把他趕出家門,讓莊男當場暴怒,一氣之下便拿起鐵棍朝妻子身上猛毆,造成對方全身多處受傷、傷勢嚴重,入院10天才出院。
報導指出,陳女控訴,丈夫當時集中對其身體正面和頭部攻擊,企圖殺了她,氣得控告男方殺人未遂;但莊男在庭訊時辯稱,因為妻子當時要兒子打他,甚至還想趕他出家門,所以一氣之下才會拿鐵棍傷害她,但自己沒有殺人犯意,也沒有針對頭部攻擊云云。
全案經新竹地院審理,法官認為,雙方因收拾碗盤等細故發生爭吵,並非被告無端滋事;加上被害人除了頭部外,四肢等處都有傷勢,和其供詞有出入;且陳女送醫時仍保有意識,顯示莊男下手時仍有控制輕重;法官審酌,被告犯後雖主動自首,但至今仍不知反省,還具狀表示妻子需再教育,因此依傷害罪判刑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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