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一名林姓男子酒駕罰不怕,已經5次酒駕,還曾因此坐牢,沒想到這次不僅沒戴安全帽被攔,又再度被抓包第6次,就有基層員警看不過去,建議應該將酒駕累犯的交通工具沒入,不過檢方認為不符合比例原則,最後讓他5000元交保。
男子沒戴安全帽被員警攔下,還睜眼說瞎話,表示有戴安全帽,但卻是掛在機車上,而身上濃濃的酒氣可騙不了員警,員警當時向酒駕男子表示,酒測值已經超標,涉嫌公共危險罪,但男子卻宣稱沒有喝酒。
屏東54歲的林姓男子儘管喝了好幾口礦泉水,酒測值仍然超標,這時才打悲情牌,說自己正要上班,要員警放他一馬,但酒駕不是第一次,從96年開始連續2次酒駕被罰款3萬元和9萬元,但沒學乖,104到106年間又3度酒駕,前兩次被罰15萬元和18萬元,第3次因為連續酒駕,被關5個月,沒想到照樣酒醉騎上路,就有基層員警認為應該要把酒駕累犯的車子沒入,但事後檢方因為考慮比例原則,判他5000元交保。
屏東交通分隊長郭耀鴻表示,男子酒測值超過0.25,以公共危險罪移送,並發現他有多次酒駕的情形。有民眾就表示,第一次就應該把車子沒入,因為酒駕就等於是在玩弄別人的生命;也有民眾表示十分贊成,因為酒駕是很嚴重的事情,撞死人的機率太高。
針對法務部擬定要修法,將酒駕肇事者的交通工具沒入,對於酒駕累犯也建議一起列入,部分民眾也都表示力挺,只是以法來說是否符合比例原則,恐怕還有待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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