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有一名凌姓男子去年11月酒後心情不佳,連環叩110報案電話多達18通,經值勤警員勸導後無效,還變本加厲繼續打使電話被佔線,重要的報案電話反而打進不來,被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3000元,成了桃園第一起因亂打報案電話被開罰的案例。
據《蘋果日報》報導,現年51歲的凌姓男子,因為生活不順借酒澆愁,當晚酒後密集在15分鐘內,瘋狂叩110報案電話18通。勤務中心值勤警員接起電話,發現他語無倫次疑似惡作劇,播放語音加以勸導,但凌男不僅沒有收斂,還繼續連環叩,嚴重影響其他人報案權益。
警方循線將男子依違反社維法函送偵辦,桃園地院認定,凌男因酒醉無故撥打警察機關110報案專線,導致重要的報案電話被佔線,嚴重影響他人權益。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定「無故撥打警察機關報案專線,經勸阻不聽者,處拘留或新台幣1萬2000元以下罰鍰」,凌男在去年11月底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3000元。
2017年8月15日在彰化,也有一名男子因離婚心情不佳,酒後37分鐘內狂打報案電話34通,讓警方不堪其擾,同樣依社維法送辦,法官裁罰9千元。立法院院會前年才三讀修正通過社會秩序維護法部分條文,該案成為桃園因亂打110遭裁罰的首例。
實習編輯 劉曉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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