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博崴山難事件,高等法院今天改判南投縣政府消防局免賠。南投縣消防局副局長陳興傑說,此案一審判賠,讓基層感到很挫折,如今二審改判免賠,感謝法官做出公正、客觀判決。
中山醫學大學學生張博崴民國100年到南投縣攀登白姑大山山難身亡,張家質疑官方搜救不力,訴請國賠,台北地方法院104年5月判決南投縣消防局應賠償新台幣266萬多元,消防局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判決南投縣消防局免賠,消息傳回南投縣消防局,副局長陳興傑說,感謝法官做出公正、客觀判決。
陳興傑說,張博崴山難事件發生後,動員數百人次不計成本持續搜尋,每名搜救人員都盡心盡力,當初一審判決須賠償,確實打擊不少基層士氣,大家覺得「全心全力付出,怎會換來這種結果?」讓不少人有挫折感,感謝二審法官做出公正、客觀判決。
陳興傑說,現今登山風氣盛行,南投縣政府也制定「南投縣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呼籲每名山友都能依條例在南投縣從事登山活動,平安下山。(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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