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駕駛或乘客突然開車門,常會釀成車禍!而且根據統計,因為開車門肇事的案件,每年平均有3千起,造成4千多人受傷。新竹縣一名范姓男子也是在馬路邊突然打開車門,造成後方機車騎士閃避不及,撞到顱內出血,導致生活無法自理。新竹地院日前判刑6個月;並需賠近569萬元!
范男當天將車子臨停於竹北市科大一路路邊,在沒注意後方車況下,就直接打開車門,導致周姓騎士閃避不及撞上,造成他顱骨骨折、顱內出血及腦挫傷等傷害,治療後仍需由專人全天候照顧生活。新竹地院依照過失傷害致人重傷罪嫌,判刑6個月。
而周姓騎士平時擔任清潔臨時工,但車禍後生活無法自理,也不能工作,薪資損失超過100萬,加上安養院費用約634萬元,以及200萬元的精神慰撫金,共對范男求償943萬元,扣除強制險理賠173萬,認為還應賠償他770萬。
不過,范男卻聲稱他那時已要退休,之後很難再工作不需要賠償。但法官則認為,周姓騎士確實因事故喪失工作能力,求償有理;加上無法自理生活,精神慰撫金也屬公允,最後判范男需賠償568萬9400元。看來一個不注意的動作,代價可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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