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通行要付費是規定,也是常識;台南市一名黃姓工程行負責人積欠6萬多元通行費,屢催不繳,遭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查封上千萬元透天厝後,嚇得隔天立刻繳清。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主任行政執行官張哲榮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黃姓工程行負責人積欠國道通行費新台幣6萬2482元,被查封在台南市永康區3樓半的透天厝後,趕緊繳清欠款,免得透天厝無法買賣。
這起透天厝查封只是台南分署11月22日起執行國道通行費催繳專案的其中一件,另一家已停業的交通公司,積欠通行費82萬6054元,遭查封2輛聯結車頭及1輛小客車。
台南分署自11月22日執行20件催繳專案中,15件被查封不動產、物產、存款及薪資,除透天厝債務人立刻清繳外,其他14件尚未解除查封,另有一名債務人在被查封前,就把1萬7328元欠款繳清。
不過,這些專案都是民國103年、104年間的移送催繳案,張哲榮說,這2年移送件數高達6萬102件,共632名債務人欠下713萬2580元的國道通行費,但成功催繳僅13萬6215元,尚有近700萬元還未收回。(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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