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院今天開庭審理永豐金弊案,傳喚前董事長何壽川等8名被告,就元太科技投資三寶集團等犯罪事實訊問。何壽川否認犯罪表示,元太及永豐餘各回收投資的850萬美元,他並無挪用。
何壽川在庭上說:「我否認犯罪」,民國99年底,Star City公司決定增資收購Link Mart股權時,三寶集團的李俊傑無法及時籌得應負擔的增資股款,詢問股東有沒有再增加持股的意願。
何壽川說,他認為這是一個好的投資機會,所以除了基於原始股東身分增資之外,也請同案被告張金榜將訊息轉告當時永豐餘董事長邱秀瑩,永豐餘評估後,也決定投資,當時評估投資的細節,他並不清楚,投資款項在財務報表上如何登載,也屬永豐餘內部作業,他並未介入,絕無起訴書所稱的挪用情事。
至於元太科技公司的部分,何壽川說,他知道也有投資,但過程他並沒有參與,也不清楚。
何壽川說,根據他目前的了解,永豐餘與元太公司已於8月8日公告,分別回收投資本金850萬美元,且各有約389萬美元的收益;兩家公司未受任何損失,反而有高獲利,絕無起訴書中所稱挪用的情事。(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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