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18歲的陳姓男子,去年西洋情人節前夕,邀約一名年僅14歲、有輕度智能障礙的少女出遊,期間卻色心大起,將對方載到朋友住處頂樓性侵。不料過程中他卻「硬不起來」,改用手指性侵得逞,事後少女母親發現有異報警處理。日前新北地檢署依對身心障礙女子強制性交罪起訴。
檢方起訴書指出,陳男透過網路結識這名14歲的少女,去年2月13日他邀約對方出遊,原本是要帶到朋友家聚會,不料卻是帶往友人家頂樓性侵對方。只是過程中陳男原本企圖霸王硬上弓,還逼少女幫他口交,不料卻疑似不舉,之後改用手指性侵得逞。
事後陳男假裝若無其事地帶少女去逛夜市,但女方已經身心受創,回到家後難過地哭泣,經家人詢問後才說出實情,少女家人憤而報警提告。
檢警調查後,陳男否認犯行,只稱說當天有一同出去,後來朋友外出不在家,只好改去夜市;但檢警調閱雙方臉書對話紀錄,少女曾對陳男表示「當晚因太緊張,才不敢口交」,加上她被驗出下體有撕裂傷,檢方因此依加重強制性交罪起訴陳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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