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酒駕慣犯李姓男子,已經有三次酒駕前科,沒想到日前又酒後騎車,因為沒有開車燈,被巡邏員警攔查,李姓男子直接要求拒測,想要逃避公共危險罪刑責,但員警發現,他已經有三次酒駕前科,最近一次還是在六月份,因此將他帶回警局,報請檢察官強制酒測,酒測值0.615毫克,還是被犯移送法辦。
員警在街上巡邏,看見一輛機車晚上沒有開燈。
員警:「大哥你是沒開,還是壞掉大燈。」
攔查後,發現他渾身酒味很重。
員警:「好像有喝酒是不是,因為有酒味啊。」
員警請他酒測,他還拒絕,怎麼樣就是不肯配合。
這名李姓男子有三次酒駕前科,這次還想逃避刑責選擇拒測,直接罰9萬,吊銷駕照三年。
員警VS.李姓男子:「最高九萬塊再來是,好啦你先聽人家說完,(都聽過了啦),來然後駕照吊銷三年,你照我的你要照我的步驟,你要去證明那是你的權利好不好,你還是要載我回來。」
交通分隊隊長蔡興邦:「生理平衡之下,發現他已達不能安全駕駛這程度,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報警檢察官准予強制抽血。」
但警方認為,李姓男子多次酒駕前科,故意逃避刑責,報警檢察官強制執行,酒測值0.615毫克,難逃刑責,依公共危險將他移送法辦。
最HOT話題在這!想跟上時事,快點我加入TVBS新聞Line好友!
Blueseeds天然初萃精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