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姓男子向環保公司潘姓業者借牌,承攬一家科技大學廢棄物清理,卻載到公墓棄置,有民眾掃墓發現報案,辦案人員循線逮捕兩人,依廢棄物清理法送辦,王男並需負責恢復原貌。
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長鄭志豪今天受訪說,王姓男子民國106年3月間向一家環保公司潘姓負責人商借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承攬廢棄物清除載運,卻利用深夜到台中市大肚區第七公墓非法棄置。
有民眾到公墓掃墓時,發現祖墳遭棄置大量廢棄物,直呼「擾先人清夢、一定會有現世報」,向警方報案。經員警與台中市環保局稽查人員勘查廢棄物,發現是一家科技大學的空調設備及視聽教室汰換課桌椅等。
警方循線查出台中一家環境事業公司,以新台幣8萬5000元承攬一家科技大學裝修產出的廢棄物清理工作,再以6萬元外包給王姓男子。
辦案人員循線逮捕兩人,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移送台灣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並要求負擔清理廢棄物復原地貌費用。(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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