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議員童仲彥、前議員秦儷舫涉嫌詐領助理費案,北檢偵辦後今天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將兩人起訴。童仲彥委任律師不認同檢方起訴內容,表示會向法院說明證明清白。
童仲彥委任律師林鈺雄受訪表示,不認同起訴內容,當時案件偵查時,有請求應針對證人部分再進行調查,但檢方卻都沒作相關調查;且曾提出很多工作資料證明非人頭助理,但卻未被採用,後續依照司法程序進行,會向法院說明細節。
林鈺雄代替童仲彥發出聲明稿表示,「針對台北地檢署就本人領取議員補助款,以詐領公款起訴本人部分,承辦檢察官於偵查中對於本人聲請傳喚之本案關鍵之證人均未傳訊,以釐清案情,而本人所領取之議員補助款,全數用在助理,並無一分一毫落入本人口袋,並無檢方指控的詐領事實,全案待移審至法院後,會在審判中主張合法權益,並全力捍衛本人之清白。」
秦儷舫手機上午無人回應,暫無法得知她的看法。
台北地檢署起訴書指出,童仲彥在民國100年10月,以每個月新台幣3萬元價碼,聘用蔡姓男子當助理,並向台北市議會申請自聘公費助理補助費;但實際上,童仲彥並未聘用蔡男,涉嫌詐取公費助理補助費12萬多元。
秦儷舫部分,北檢認定她以胞姊、兄嫂名義,分別在98年7月31日起至103年1月21日,98年7月31日起至100年6月1日,詐領助理補助費228萬多元,秦儷舫把補助費分別用在繳房貸、預售屋款項等用途。北檢審酌秦儷舫已將詐領的228萬多元款項繳回,也坦承犯行,建請法官減輕其刑。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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