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12點多,男女朋友在大街上爭吵,吵到警方到場,沒想到情緒失控的女子卻突然跑掉,跑到大街上故意接連撲向警車和汽車,企圖要被車撞,警方見狀,從原本一開始柔性勸導,就怕女子再做出傷害自己的行為,因此當下將失控女子壓制上銬。
大街上男女吵架,吵得警方到場關切,就在這時候失控的女子和她朋友愈跑愈遠,警車追上,追了一百公尺,突然......。
員警:「小姐妳幹什麼!小姐控制一下好不好,小姐。」
失控女子光著腳,故意先撲上警車,接著轉身又蛇形,跑到對向車道,再故意靠近小客車,結果被撞倒地。
員警:「我現在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給妳做管束,妳現在有自傷的嫌疑,我現在怕妳受傷,先把她銬起來。」
失控女子:「不要!」
員警:「妳不要緊張,不要動,叫妳不要動。」
失控女子:「我不要!」
員警:「妳不要緊張。」
就怕又再次傷害自己,警察將她上銬,這時和她吵架的男朋友,大聲喝斥,火上加油。
大聲嘶吼,雙腳不斷掙扎猛踢,凌晨12點半,大順南屏路口,男女朋友發生爭吵,在一旁的女兒勸不了,7、8位員警到場也沒輒,最後將她強制固定在擔架上,先送醫。
龍華派出所副所長高軒稑:「在上銬的過程中有做一些掙扎,這部分同時我們同事也在安撫她的情緒。」
男女大街爭吵,女子故意撲車被撞,把家務事鬧到公共場合,失控行為讓警方從一開始柔性勸導,最後上銬強行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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