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歲林姓男子專挑未成年國小、國中少女下手,以男女朋友交往為由,誘騙對方拍裸露及猥褻照,並將照片分類存放電腦觀看,滿足自身性癖好,刑事局初步確認被害人高達121人。
刑事警察局調查,22歲林姓男子利用假身分、假頭像,透過LINE、BeeTalk、Facebook Messenger等即時通訊軟體,鎖定未成年少女為目標,以男女朋友交往,互相欣賞身體交換私密照為由,誘騙拍攝裸露及猥褻照片,假使少女不從就加以威脅恐嚇,要求就範。
林嫌再將照片存放在電腦內,資料夾標題為「裸露身體及猥褻行為照片」,照片詳細標註拍攝少女的年齡、年級及姓名等資訊。
刑事局偵查第九大隊副大隊長蔣叔君表示,經過長期蒐證,警方今天前往犯嫌的台北住處執行搜索逮人,查扣犯案用電腦一部、手機兩支、隨身碟及未成年少女裸露猥褻照片(120G)等證物,總計受害人高達121人,訊後以涉嫌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及刑法恐嚇罪嫌,將人移送法辦。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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