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駕駛要避免開門時,害後方騎士受傷,除了可以兩段式開門,還有一種「荷蘭式開門法」,意思是「改用右手開車門」,因為身體會自然往左後方轉向,就比較能看後方是否有來車。尤其7月1日起,汽車駕駛如果沒有「兩段式」開車門,害人撞上受傷,也會被罰!南投草屯警方就開出了第一張罰單,肇事的汽車駕駛會被處以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
轎車停好車熄火,黃衣服騎士騎過去,這瞬間駕駛剛好打開車門,闖禍了,肇事駕駛趕忙走上前,查看騎士狀況,他倒在車道上,痛的根本沒法站起來,巡邏員警目擊事故瞬間,第一時間處理事故指揮交通。
警消vs.傷者:「你騎機車嗎?對。那鑰匙有拔起來嗎?還沒有。」
救護車到場,消防隊員將受傷騎士抬上擔架,準備送醫,他騎過去時,遭到突然打開的車門,平面碰撞,整個人失去平衡摔車,手部骨折。
草屯分局交通組長林其堂:「駕駛員停車後臨時停車,未依規定開啟或關閉車門致肇事,處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
警方說,汽車駕駛兩段式開車門,7月1日上路,沒想到就親眼目睹駕駛違規,是南投因為開車門被罰的第一起,警方提醒除了兩段式開車門之外,還有另一種荷蘭式開門法。
前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右手打開來,大概5-10公分車門,在確定沒有車時,好!」
左手開鎖,改用右手拉車門,身體自然向後轉,留一個小縫,看到的視野更大,減少死角釀禍,確定沒車了,再拉開門下車,多一點注意,少一些撞車門摔車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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