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門真的要小心!日前一名男子開車經過新北市蘆洲,結果對向一輛轎車突然開車門,導致後方騎士撞上,彈飛到他的引擎蓋上,車輛出現破損,但事後肇事駕駛只和騎士達成和解,卻不願賠他板金凹陷的維修費。
往前開到一半,開在路上原本都好好的,結果對向違停轎車突然開門,機車騎士反應不及撞上車門,整個人側身往前飛撲,撞擊引擎蓋再滾落。
事情發生在5月底,蔡姓駕駛經過新北市蘆洲中華路,無辜被波及!但他控訴開車門的李姓駕駛和騎士和解,但對他卻不願賠償,還嗆聲說你直接提告!而他的愛車引擎蓋凹了個洞,維修費16000卻討不回。
當時對向銀色轎車先是違規並排停車,下車前又沒有先開車窗探頭看看後方,也沒有兩段式開門就下車,沒有注意車況釀成車禍。
延平所所長許文福:「當時機車騎士是輕微受傷,修車的部分,蔡姓民眾有提出1萬6千元要求,車殼受損的部分因為是屬於民事的官司,我們當時也有轉介調解委員會。」
雙方因為開車門上了調解委員會,李姓駕駛依照規定得負起責任,而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處罰條例,7月1日開始,只要汽車乘客或駕駛下車前,沒注意車況就開門,最高可罰3千6百元,開車下車前多注意避免害人又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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