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發生的「邱小妹」事件,嫌犯邱光仁因為不滿女兒哭鬧,將女兒毆打重傷致死,震驚社會,邱嫌也被依傷害致死罪判刑12年定讞,但他在2013年假釋出獄後,非但沒有悔改,還對友人年僅11歲的女兒伸出狼爪,兩度性侵得逞,可惡行徑令人髮指!
根據《蘋果》報導,邱光仁在當年被判刑後,隨席入獄服刑,並在2013年假釋出獄後,認識了育有兩名女兒的女性密友,沒想到他在同年7月到女密友家中時,見到對方11歲的女兒獨自在家,不顧女童大喊「不要」,趁機性侵得逞。
隔年3月他再度到友人家中時,趁著友人在房內睡覺,竟再度用手指性侵得逞,未料整個過程都被在閣樓的女童妹妹目擊,邱男發現後居然還把女童的妹妹叫來客聽大罵,未料吵醒女童母親,他竟還謊稱是因為在訓斥「女童在學校和人發生性關係」,女童母親雖然疑惑但當下因為姊妹倆也不敢出聲反駁,這件事就不了了之。
而整件事情一直到邱男在假釋期間因為酒駕被逮入獄服刑,被害女童的老師剛好到家中進行訪查,女童母親詢問老師女兒是不是有在學校和人發生關係,她這才將事情原委說出,整起案件才因此曝光,母親也氣得報警逮人,而邱男在被逮後雖坦承有和女童發生關係,但卻辯稱兩人是「兩情相悅,我們互相喜歡」,但李由北檢並不採信,在今日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將邱男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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