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金溥聰護航頂新 法院判陳雅琳賠1元

  • 發佈時間:2017.07.04 11:37
  • 最後更新時間:2017.07.04 11:37

前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不滿電視主播陳雅琳在節目上說他護航頂新集團、與頂新關係匪淺等語,損其名譽,提告求償;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判陳雅琳要賠新台幣1元,全案可上訴。

這起案件金溥聰對陳雅琳的求償標的是1元及登報道歉;一審法院判金溥聰敗訴,二審高院今天改判陳雅琳要賠1元、不須登報道歉。 (中央社)

圖片來源/ 陳雅琳 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