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楊姓通訊行員工,將手機放在店家玻璃櫃上,卻被一名陌生男子卻偷走,偷竊過程僅僅五秒鐘,離譜的是一旁還有目擊者,嫌犯似乎沒在怕;但被害人事後到警局報案,警方一開始卻以「侵佔」受理,事後被害人認為是竊盜案件,警方才更改受理事由。
手機通訊行裡,店員忙著接待客人,但店外突然有名男子經過,鬼祟四處張望,接著伸出第三隻手搶走手機,另外一個角度看到,男子手腳相當迅速,還先扯開充電器,過程不到5秒鐘,大膽的是明明一旁就還有路人全程目擊,嫌犯似乎沒在怕,警方循線校閱監視器,發現他得手後,往林森北路的像弄離開,但店家氣憤到警局報案提告竊盜,怎麼被說成是侵占。
被害人楊先生:「一個路人把我手機拿走,怎麼變侵占滿不合理啊,我後來有說,當下他們(警方)覺得是侵占,隔了一天我問朋友他們要我用竊盜去報案。」
失竊地點在台北市林森北路的通訊行,由於店家在騎樓旁,來往客人相當多,店家當時不以為意,將手機暫時放在玻璃櫃上,就被摸走,楊姓被害人的曜石黑iphone,原價3萬2千9百元,但畫面拍得清楚手機被偷,怎麼被警方認定侵占。
中一派出所長林崇成:「受理的同仁原先是認為說,手機放置的位置,離被害人有點距離,完全不是他可以支配的情況下,所以我們認為是侵占,後來是被害人堅持,我們也以竊盜罪受理。」
仔細看,男子相當大膽,手機一拿就走,還以為是自己的,現在店家氣得報案,要揪出竊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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