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一名體育女將王嘉瑜,10年前就讀高師大體育研究所的時候,參加單車觀光文季自行車競賽的時候,轉彎摔車傷重不治,主辦單位是高雄縣政府,沒有合法請路權,也沒有在危險處警告防範,官司判賠689萬,更二審卻認為,實際活動單位是民間法人,高雄縣體育會自由車委員會,不是縣市政府,所以不是國賠案件,家屬非常不滿,明明活動手冊上高雄縣政府就掛名主辦單位,這是騙人來報名嗎?質疑此例一開後患無窮,一定上訴到底。
死者父親:「想到眼淚就掉下來,也沒法吃飯。」
想到女兒老爸老媽的眼淚就要滴下來,陽光好動的王嘉瑜,10年前她參加高雄縣單車,觀光文化季自行車競賽,下坡彎處摔落橋下傷重不治,家屬國賠官司打了10年,沒想到更二審判決,不是國賠案件。
死者父親:「政府騙人嘛,他說沒掛名沒人要報名參加,以後若照這案例判決,對以後的人很不公平,很吃虧。」
10年來的官司判決,當時的高雄縣政府現在高雄市政府,沒有依法申請路權,也沒在危險處警告防範,一審判賠129萬,二審提高到272萬,更一審賠更多689萬,沒想到更二審認為,主辦單位是高雄縣體育會自由車委員會,不是高雄市政府 ,所以不是國賠案,當時的自由車委員會已經解散,家屬說官方掛名只是騙民眾來報名嗎?
死者母親:「女兒養到27歲沒了,怎可能不想這個女兒。」
王嘉瑜擁有游泳、水上救生員、飛輪指導員,多張專業證照,就讀研究所的時候也在健身房當飛輪教練,準備自行車主題完成碩士論文,一場意外奪走大好前程,家屬不滿出事了卻說不是官方舉辦不是國賠案件,委託律師上訴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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