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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豁免權」FBI逮我駐美官!馬訝異 外部抗議

記者 林上筠 / 攝影 莊庭豪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11/11/12 12:24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破天荒,我駐美國外交人員10日遭到美國聯邦調查局幹員逮捕,原本下週就要返台的駐美堪薩斯辦事處處長劉姍姍,涉嫌讓菲傭超時工作,被FBI逮捕,外交部昨天嚴正抗議,認為「台美外交官有司法豁免權」,馬總統也表示相當訝異,將從外交管道協助,但行政院長吳敦義今天意在言外地說,豁免權必須用在公務,不能無限上綱。

淡淡笑著擁抱「科州長夫人」和參眾議員夫人,她是我駐美國堪薩斯辦事處長劉姍姍,在台美外交圈積極幹練,6月底才代表我國捐贈5萬美金,給密州水災災民,不過11月10日下午,美國FBI幹員,破天荒衝進辦公室逮捕她,罪名是「外籍勞工契約詐欺」。

原本下週就要返台回外交部的劉姍姍,被關進聯邦拘留所,外交部第一時間嚴正抗議。外交部長楊進添(2011.11.11):「他們沒有經過我們同意,我們也沒放棄豁免權,我們處長就被逮補了,提出嚴正抗議。」

美方毫不留情直接抓人,無疑重重甩了正在談「台美免簽」,形容台美關係多美好的馬政府一巴掌,外交部長11日凌晨,第一時間要求北美司致電AIT抗議,白天次長召見AIT代處長嚴重表達立場。

而人在夏威夷APEC會議的駐美代表袁健生,也向美方高層抱怨,府院外交體系積極向美斡旋,但在看了美方起訴書扯虐傭情節後,也謹慎回應。總統馬英九:「我也感到相當訝異,豁免權進行交涉,一定要保障我駐外人員人身安全,進行相關調查,了解有無事實(虐傭)或法律疏失。」

行政院長吳敦義:「但是個人如果違反美國國內法,即便是正式外交官,也並非『無限制』擁有豁免權。」

單身就任的64歲劉姍姍,在美國被指控涉及虐傭,是否還適用「豁免權」?由於1980年簽署的「台美特權、免稅暨豁免協定」,是雙方要在「公務範圍」,才享有司法訴訟豁免權。

選前倒數時刻,美方大動作逮補我駐美官員,甚至以「台灣非主權國家」,不予司法豁免為由,我方實在顏面無光,高層對這位資深外交官,扯出「涉及虐傭」觸及美國聯邦法,也相當震怒,在力爭主權、外交顏面和調查情理之間,馬政府展開危機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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