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
"
回到網頁上方

散步要帶證件? 535號釋憲故事 背後有洋蔥

記者 劉峻谷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17/03/20 20:37
最後更新時間:2017/03/20 21:42
客委會主委李永得遭警察臨檢,批評台灣是警察國家,再度掀起警察執行臨檢勤務尺度如何拿捏話題。圖/TVBS
客委會主委李永得遭警察臨檢,批評台灣是警察國家,再度掀起警察執行臨檢勤務尺度如何拿捏話題。圖/TVBS

客委會主委李永得日前去台北車站地下街買東西,遭警員盤查,他事後PO文質疑警無故盤查「警察國家」。他的經歷與其實與19年前李男子在橋上散步被警察臨檢故事如出一轍。
 
不同的是李主委有路人助陣相挺,全身而退,還可PO文罵警察,吵得沸沸湯湯;李姓男子則吃上妨害公務官司被判拘役,有罪確定,從此抑鬱不樂,多年後病逝。弟弟不滿哥哥受委屈,聲請大法官釋憲,做出釋字535號解釋,對警方執行檢臨勤務有嚴謹規範。

 
 
警察摸口袋搜索 他反抗罵三字經判拘役
 
1998年1月15日晚間9時5分,家住士林區重陽橋附近葫蘆里的48歲李姓男子走路經過台北市重陽橋,當時台北市保安大隊在橋頭執行臨檢勤務,要求李出示身分證件。李回答:「走路不用帶證件!」逕自要走,員警不讓他走,他不斷嚷著:「走路不用帶證件」警員即強行摸口袋搜索,李氣得罵警員三字經。
 
警方將李帶回派出所製作筆錄,訊後依妨害公務罪嫌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並起訴。士林地方法院一審判無罪。檢察官上訴高院,發回士林地院更審,改判拘役20日緩刑2年,確定。
 

▼警察執行臨檢勤務,有法律規範,不能無緣無故對人臨檢。圖/TVBS


 弟弟找到熱血律師 義務聲請大法官釋憲
 
當年43歲的弟弟說,其兄罹患精神分裂症多年,只因散步沒有帶身分證,又因為氣不過,罵一句三字經就被帶到警局,問筆錄到凌晨一時才回家,最後還被判拘役。他問:「在自己家附近散步還要帶身分證嗎?沒帶身分證是罪大惡極嗎!」。
 
弟弟雖然僅國中畢業,但多年前他家隔壁興建大樓,建設公司施工不慎毀損他家牆壁卻不認錯和賠償。弟弟沒有買法律書籍,就去圖書館自修民法書籍,獨力跟建設公司打官司。他從常理判斷認為警察沒有道理,違法侵害人權,雖然哥哥的官司最後緩刑確定,他仍然要為哥哥伸冤。
 
弟弟為了聲請釋憲,找過許多免費法律諮詢,台北有法律系的大學他都詢問過。後來打聽到張炳煌律師在「康復之家」有免費法律諮詢,他因此將哥哥受到警方臨檢的過程告訴張炳煌。張炳煌熱血義助不收分文,義務替他寫釋憲聲請書,2001年大法官做出釋字第535號解釋文,打贏這場法律戰爭。 

◤EF海外遊留學專家◢

👉最後倒數!暑假海外遊學團/營隊報名即將截止

👉半年/一年也可以「微留學」,高達60,000元折扣

👉給自己一個遊學假期,同時提升語言及國際觀


◤2024女大粉美賞◢

👉華人美妝奧斯卡賞 即日起免費報名中

👉殿堂級美妝賞 美力爆發,無所畏懼!

👉歡迎各式肌膚保養、美妝、保健品角逐


#釋憲#大法官#臨檢#搜索#釋字535號

分享

share

分享

share

連結

share

留言

message

訂閱

img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延伸閱讀

網友回應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0960

0.0550

0.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