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譜!房東違建出租 限7日內搬還不賠償
- 發佈時間:2017.03.16 12:44
- 最後更新時間:2017.03.16 14:07
- 發佈時間:2017.03.16 12:44
- 最後更新時間:2017.03.16 14:07
新竹市金山街的違建眾多,遭市府下令陸續拆除,但是有房客跳出來控訴,房東在2天前才告知他房子將被拆除,要求他7天內搬離,根本沒有緩衝時間,另外房東竟然還在合約書上偷偷加註拒絕因為拆除違建給付相關的賠償金,明顯違法。

位在新竹科學園區旁的金山街,從遠處看,一棟又一棟的高達9層樓高的建築,外觀看似正常,但這些幾乎都是違建得拆,但有住在裡頭的住戶卻控訴房東在2天前才告知他房子要被拆了,要他7天內搬走,不但沒有緩衝,更誇張的是,他翻開合約書才發現上頭加註本棟有增加建,若經主管機關通知拆除,雙方不得要求賠償,房東拒絕給違約賠償金。
住戶(非控訴本人):「當初的押金那些可以退,但是不能要求有賠償金,沒有特別講要拆,然後也不貼公告。」
消保官劉興振:「不能做任何賠償,這是顯失公平,而且是違反善意原則、誠信原則的,可以依照消保法開罰3萬至30萬元。」
根據統計,金山街9樓以上的違建102年就有32戶,雖然已經拆除20戶,但是8樓以下的違建戶恐怕超過100多戶現場就是看準金山街一旁就是竹科,有些人把原本的5樓加蓋到9樓再租給工程師,如果一間算8000元,增加4層樓,一棟樓1年至少可以淨賺350萬。
市府綜合工程科林鎮榮科長:「房東說要給他有一點搬遷的時間,所以我們就延到去年12月,再通知說我們要來拆了,可是他還是透過民意代表,或是一些有力人士說再給他一點時間。」
違建必須拆,但是房東鑽漏洞一延再延,又不提早告知,讓對方急忙尋覓下一個安身之處,最後受害的還是這些無辜的房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