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壯陽藥威而鋼(Viarga)的輝瑞藥廠,前年未經衛生單位核准,在藥局等通路張貼「BYE BYE再見!舉弱佬!」廣告,被新北市衛生局以廣告有ED(勃起功能障礙)兩字,寫出疾病名稱,違反藥事藥,處罰輝瑞20萬元,輝瑞不甘挨罰,打行政訴訟抗罰,今(13)日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敗訴,全案確定。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輝瑞敗訴的理由是,該廣告引導民眾用關鍵字「再見!舉弱佬!」搜尋到輝瑞官網,再藉由ED(勃起功能障礙)查詢威而剛或卡維傑特等藥品資訊,已經清楚講出疾病名稱,確屬藥品廣告,認定衛生局處罰合法合理,判決輝瑞敗訴。
判決書指出,輝瑞在2015年委託經銷商久裕企業,在藥房外牆掛廣告看板「BYE BYE 再見!舉弱佬!一舉擺脫硬度不足的困擾!」,提供「再見!舉弱佬!」關鍵字搜尋,連結到輝瑞網站網站,再查詢威而鋼、卡維傑特的資訊。
廣告中還有4級勃起硬度圖示,「第1級蒟蒻--重度ED(陽痿)、第2級剝皮香蕉--中度ED、第3級帶皮香蕉--輕度ED、第4級小黃瓜--理想硬度」,以及「一舉擺脫硬度不足的困擾」、「上網檢測硬度,讓性福硬起來!」等字句。輝瑞主張,廣告內容沒有宣傳醫療效能,不算藥物廣告。
新北市衛生局反駁,廣告中所指的ED是Erectil Dysfunction(勃起功能障礙)的簡稱,已經明確說出疾病名稱,違反藥事法廣告不能宣傳醫療效能的規定,因此開罰20萬元。
法官認為,藥事法規定「須由醫師處方或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公告指定之藥物,其廣告以登載於學術性醫療刊物為限」,目的是避免藥商假借衛教資訊或健康醫藥新知,變相廣告處方用藥。所以雖然廣告沒有提及藥品名稱,只要招徠消費者循線聯繫、購買藥物,就是藥物廣告,判決輝瑞敗訴,確定,要繳20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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