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洪姓榮民不滿前立委林郁方沒有幫他處理好土地糾紛陳情案,在2015年新黨造勢晚會中出拳打林的頭並揚言「見一次打一次」,遭林提告並求償。高等法院民事庭今(9)日判決,洪賠償林12萬元,全案確定。
判決書指出,洪姓男子與國防部有占用土地的糾紛,洪向當時的立委林郁方陳情,請求林幫他出面與國防部解決此事,結果他不滿意。2015年8月22日晚間,九合一選舉期間,洪趁林郁方參加新黨立法委造勢晚會,出拳毆打林的頭部受傷及腦震盪,林身旁有人勸阻並拉開洪,洪揚言:「以後我見一次打一次。」
林郁方控告洪涉及傷害、恐嚇罪嫌,附帶民事損害賠償。法院審理時,洪辯稱,他只是徒手打林郁方頭部一下,林的傷勢輕微;「見一次打一次」是一時氣話,不是恐嚇。洪向法院求情,他是癌症患者,且林求償12萬元太多,賠不起。
法官認為,洪僅因陳情土地糾紛的結果不如他的意,就在公眾場合公開毆打立法委員林郁方還出言恐嚇,刑事部分依恐嚇、傷害等判洪拘役10天、罰金4000元,確定。民事部分,高等法院審酌雙方資力,今天再判洪賠償林12萬元,全案確定,雙方都不能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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