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
"
回到網頁上方

轉彎車未讓直行車 撞斷機車乘客左小腿判賠219萬元

記者 劉峻谷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16/11/30 11:40
最後更新時間:2016/11/30 11:40
車禍導致崔姓青年左腿截肢, 法院判張姓女子賠償219萬元。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
車禍導致崔姓青年左腿截肢, 法院判張姓女子賠償219萬元。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

台北市張姓女子5年前駕車左轉時未禮讓對向直行車,撞倒機車致後座崔姓青年左小腿傷重截肢,終身殘廢。最高法院今(30)天認定張女要負70%肇事責任,判賠219萬元,定讞。
 
最高法院判決書指出,100年4月4日凌晨,張女開車從北往南,經台北市中山北路左轉長安東路,與由南往北騎的機車相撞,致機車後座、當時18歲崔姓青年雙腿骨折、左小腿因嚴重開放性骨折截肢。事後,崔向張女求償820萬元。

 
 
張女辯稱,機車超速且未開燈,亦有過失。她說,目前義肢科技發達,崔只要裝義肢亦可行動自如,不致終身殘廢無法行動。她表示,她只是家庭主婦,家中有一個全身癱瘓的兒子需要照顧,無力負擔高額賠償金。

▼崔車禍傷重致左小腿截肢。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

 
 
機車改頭燈刺眼、超速亦有過失
 
高等法院審理指出,從路口監視錄影器可見,張女轎車左轉時未暫停禮讓直行車先行,且撞擊點在機車後半段,代表轎車左轉時直行機車正在通過路口,張女有70%過失責任。
 
另經北市車輛事故鑑定委員會調查,機車當時超速、改車頭燈,將黃燈改為HID藍色頭燈,致對向駕駛感到刺眼影響視線,亦有30%肇事責任。扣除崔已領取強制汽車保險理賠,高院判決張女賠償崔219萬元。崔再上訴最高法院,今天被駁回,全案定讞。

◤日本旅遊必買清單◢

👉超夯日本電器竟然還有額外優惠!

👉日本免稅美妝必買這些!筆記給妳

👉存起來!遊日本免稅最高再折17%



#車禍#轉彎車#直行車#截肢

分享

share

分享

share

連結

share

留言

message

訂閱

img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延伸閱讀

網友回應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0953

0.0476

0.1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