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今(9日)天宣布,為了讓司法更公開透明,司法院決定公開法官、司法行政主管的個人資料,公開法官事務分配,但不包括法官的照片、獎懲紀錄。這是司法院長許宗力上任後,推出的司法改革第一步。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律師高榮志表示,肯定司法院的改革用心。但他認為,應該公布獎懲紀錄,至於公布哪一種獎懲紀錄、公布多久,可以再討論。
 
呂太郎表示,即日起各法院網站會陸續公布法官的姓名、學歷和經歷,負責辦理的事務,或是法官想要公開讓人知道的訊息。例如,法官自認審理案件的專長、發表過的論文。公布法官個資是為了讓訴訟當事人知道「誰在審理我的案子」
呂太郎說,公布法官個資是司法院召集法官多次討論,參照其他法律先進國家的做法,認為適度公開法官個資,讓民眾知道某法官在審理某個案件,有助提升司法信賴度,但是照片不公開,避免法官因審理重大案件被有心人士跟蹤。
▼司法院長許宗力上任後,推出的司改第一步是公布法官個人資料。圖/TVBS
其次,法院會在每年年初公布法官分配事務。呂太郎指出,目前各個法院都會在年底討論法官事務分配,隔年年初公告周知,但是社會大眾不知道。例如,某法官從今年起專門審理經濟案件、貪汙、公共危險案件或交通案件專庭,讓訴訟當事人了解,不是某個案件突然指定給某法官審理。
呂太郎說,司改會之前推的司法陽光網,公布法官個資,但資料不齊全或有錯誤。他強調,公開資料不包括獎懲紀錄,是基於法官有疏失被懲罰,就已經付出有疏失的責任,一碼歸一碼,事情已經結束,不應跟著法官一輩子。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高榮志表示,該會之前在司法陽光網公布法官、檢察官的照片和獎懲紀錄,後來與司法官溝通後,考慮人身安全,撤下照片。基於司法官的考評制度不健全,無法確實呈現司法官的工作能力,因此撤除懲處紀錄。
高榮志認為,司法院既然要改革,就應公布獎懲紀錄,例如,經檢察官、法官評鑑委員會評鑑確有疏失,或經監察院彈劾、職務法院判決的懲處紀錄,但是要公布多久,例如3年或5年,或是有優良表現可以拿掉,都可以再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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