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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逃! 司法院擬手機監控 法務部:不帶手機照樣逃

記者 劉峻谷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16/10/19 18:17
最後更新時間:2016/10/19 18:17
司法院研擬用手機等行動裝置監控被告行蹤,明天開公聽會討論可行性。圖/TVBS
司法院研擬用手機等行動裝置監控被告行蹤,明天開公聽會討論可行性。圖/TVBS

撞死送報生的英商林克穎易容落跑、高雄貪檢井天博判有罪後潛逃,引發各界不滿,司法院刑事廳研擬用行動裝置搭配google、line定位追蹤、視訊監控行蹤,明天要開公聽會討論。法務部長邱太三則回稱,逃亡不帶手機,照樣逃,如何監控?

司法院明天要召開公聽會,內容是羈押庭是否要強制辯護,一定要有律師在場為被告辯護,法院才能審理。聲請羈押庭中被告的律師能不能閱卷。以及,重罪涉嫌人及一、二審被判有罪被告的防逃措施,集思廣義後再決定是否納入《刑事訴訟法》修法草案。

 

▼司法院刑事廳長蔡彩貞表示,研擬電子監控防逃。記者劉峻谷/攝影


刑事廳廳長蔡彩貞表示,現行的限制出境、重金交保仍會有漏洞,若要求有逃亡之虞的被告自備手機,不但費用低,甚至可以每小時要求被告以視訊回報所在位置。
 
 
蔡彩貞指出,近來檢察官聲請羈押案件多次發生地方法院、高等法院對於要不要羈押被告看法不一致,導致抗告、發回往返多次,招致外界批評浪費司法資源,這類的案件是否修法明定由法院(高等法院)自為裁定,明天一併納入公聽會討論。她強調,一切都尚未定案,仍在研商中。

▼法務部長邱太三說,逃亡不帶手機就無法監控。記者劉峻谷/攝影

 
法務部長邱太三聞言表示,被告逃亡不要帶手機照樣逃,如何監控?電子行動裝置都有死角和漏洞,無法百分之百防逃。邱太三重申法務部和檢察官方面的立場,認為涉犯重罪者,應該一審、二審判有罪就羈押,防止有罪定讞後落跑。
 
邱太三說,美國一審法院判有罪,被告就先進監服刑,「我也沒有聽說有侵犯人權。」他說,目前判有罪案件被最高法院撤銷發回的案例低於10%,亦即有90%以上的判有罪確定,既然如此,司法院應該對法官的審判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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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監控#手機#有罪羈押#防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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