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送報生的英商林克穎易容落跑、高雄貪檢井天博判有罪後潛逃,引發各界不滿,司法院刑事廳研擬用行動裝置搭配google、line定位追蹤、視訊監控行蹤,明天要開公聽會討論。法務部長邱太三則回稱,逃亡不帶手機,照樣逃,如何監控?
司法院明天要召開公聽會,內容是羈押庭是否要強制辯護,一定要有律師在場為被告辯護,法院才能審理。聲請羈押庭中被告的律師能不能閱卷。以及,重罪涉嫌人及一、二審被判有罪被告的防逃措施,集思廣義後再決定是否納入《刑事訴訟法》修法草案。
▼司法院刑事廳長蔡彩貞表示,研擬電子監控防逃。記者劉峻谷/攝影
刑事廳廳長蔡彩貞表示,現行的限制出境、重金交保仍會有漏洞,若要求有逃亡之虞的被告自備手機,不但費用低,甚至可以每小時要求被告以視訊回報所在位置。
▼法務部長邱太三說,逃亡不帶手機就無法監控。記者劉峻谷/攝影
法務部長邱太三聞言表示,被告逃亡不要帶手機照樣逃,如何監控?電子行動裝置都有死角和漏洞,無法百分之百防逃。邱太三重申法務部和檢察官方面的立場,認為涉犯重罪者,應該一審、二審判有罪就羈押,防止有罪定讞後落跑。
邱太三說,美國一審法院判有罪,被告就先進監服刑,「我也沒有聽說有侵犯人權。」他說,目前判有罪案件被最高法院撤銷發回的案例低於10%,亦即有90%以上的判有罪確定,既然如此,司法院應該對法官的審判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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