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李姓男子家有躁鬱症姊姊不定時病發咆哮家人,譏笑他高普考落榜是「米蟲」、「要吃不會賺」,李憤而留遺書殺姊自殘欲同歸於盡被救回,一審判他11年徒刑,高等法院認為他處境堪憐,減刑改判8年。
高院改判原因是,李獲雙親原諒,且從李的遺書可知,他長期忍受長姊發病咆哮謾罵家人的壓力,自己多年考試落榜自責慚愧,精神狀態已瀕臨崩潰,又被長姊譏諷「米蟲」憤而行兇卻共歸於盡,與財殺、情殺不同,有情堪憫恕之處。
長期忍受姊姊病發罵人
判決書指出,36歲李姓男子原在職藝品店上班,與父母及長姊、二姊同住。他從多年前開始報考高普考都落榜。2014年3月辭職,專心K書,每天去圖書館念書到深夜,去年9月又落榜。
落榜後李情緒低落,又逢有躁鬱症的41歲長姊嘲諷他是「米蟲」、「要吃不會賺」,他氣極了,向李母佯稱樓下有郵差送信,趁李母下樓查看,李從廚房拿2把水果刀、1把西瓜刀與1把菜刀,衝進長姊房內朝她砍、刺13刀至倒地,他再自刺頭、頸、腹部。李母將兩人送醫,李姊失血過多不治;李保住一命。
留遺書:早晚殺了她
事後,李辯稱當時與姊姊吵架,姊姊拿水果刀先砍他,他為自保而反擊,屬於正當防衛。法官依李姊的傷勢集中在頸、胸、腹,傷口很深,法醫指出是用力砍刺,毫無遲疑,屬於攻擊性傷勢,不是防衛的回刺傷。
判決書指出,檢警在李的房間找到他在2014年就寫好的遺書,「媽!我很早就跟您講過,我早晚會殺了她」、「忍耐她太久了」、「我和她留在這個家都是禍害」……認定李早有殺姊念頭,不採信他正當防衛的說法,認定是殺人罪,但考量上述理由,減刑改判8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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