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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結不解!到男友家墜樓亡 落鄰宅變凶宅

記者 李建瑩 / 攝影 江俊彥 台中 報導
發佈時間:2016/06/16 12:41
最後更新時間:2016/07/04 13:30

台中有名23歲的男子原本跟男朋友住在同一棟大樓,去年底跟對方分手後搬出去,沒想到心結一直沒解開,15日獨自一人跑到對方租屋處的19樓頂樓跳下,落在隔壁棟大樓的露台上,當場身亡,只留下一張寫了「對不起」的遺書,不過這對隔壁棟的屋主來說就是個噩耗,平白無故自家房子就變成凶宅,房仲業者也表示,以政府頒布的凶宅定義來說確實符合,如果日後屋主要賣房子沒有告知,還可能惹上詐欺罪。

從高處往下拍,一名男子躺在透天厝頂樓,已經沒了氣息,兩隻鞋一隻掉在門邊,另一隻在牆角。

回到事發地點,記者李建瑩:「當時男子就是從我右手邊這棟大樓的頂樓往下跳,跳到隔壁棟6樓的露台上,不幸身亡。」

這是台中中區的一棟住宅大樓,警方表示23歲的吳姓男子之前跟男朋友同住在這棟大樓裡,在去年底跟對方分手後搬出去,不過心結卻一直沒有解開,15日中午11點多跑到19樓的頂樓跳下,高度至少45公尺,留下滿地鮮血,還有一張只寫了 「對不起」的遺書,因為男子沒有帶身分證件,警方聯絡上男子的叔叔伯伯後已經過了8小時,屋主堅持不讓遺體經過屋內從大門運出,家屬只好請葬儀社人員用器材吊掛運送,雖然死者不是自家人,也不是死在屋內,但這樣算凶宅嗎?

房仲業者林先生:「發生非自然的事件,陳屍在該處,這個民宅就會變凶宅。」

房仲業者表示,不管是不是在家中,遺體確實落在私人土地,從政府頒布的法令上來看算凶宅 ,屋主如果要賣屋一定要老實講清楚,否則得吃官司。

房仲業者林先生:「屋主沒有告知的話,刑事上就犯了詐欺,民事上面就是會有價格的問題。」

房仲業者也透露,遇上這種事很可能讓屋價直接掉4成,不過在民俗文化角度看來,遺體落點在房子格局外,不好的氣不會直接影響到屋內氣場,附近住戶也不用太擔心觸霉頭。

◎珍惜生命 請撥打1995

圖/TVBS

#輕生#跳樓#凶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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