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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童割喉案更一審無期徒刑 家屬憤怒

記者 蔡嘉恩 / 攝影 顧守昌 台南 報導
發佈時間:2016/01/26 18:29
最後更新時間:2016/06/29 09:35

您還記得嗎?2012年,震驚社會的台南10歲男童割喉案,當時凶手曾文欽,在台南市一家遊藝場,以遊戲儲值卡為餌,騙10歲的方小弟弟到廁所,再用摺疊刀割喉致死,手段兇殘,凶手落網時,還嗆說「殺一、兩個人,不會被判死刑。」結果一審、二審,法院認為凶手精神耗弱,判無期徒刑,案件發回台南高分院更審,依然被判無期徒刑,得知判決結果,方小弟的姑姑激動難以接受。

方小弟姑姑:「他(凶手)跟法官說,他殺小孩比較容易,要不要給家屬一個道歉,他(凶手)說不必啊,你看他說的這麼簡單,我們受的煎熬誰能知道。」

講到激動處,方小弟弟的姑姑雙手掩著臉,難掩悲傷情緒,因為姪子慘遭凶手割喉致死,事情相隔3年,沒想到案件發回法院更審,凶手還是被判無期徒刑,家屬說什麼都無法接受。

方小弟姑姑:「到現在他(凶手)還裝瘋賣傻,叫我們怎麼能夠接受,為什麼不可以讓他終身監禁又是無期徒刑,那無期徒刑他改天假釋出來呢?誰要負責?」

當時年僅10歲的方小弟弟,被凶手曾文欽誘騙到遊藝場廁所內,慘遭摺疊刀割喉致死,沒想到曾文欽落網時還嗆說,在台灣殺一、兩個人不會被判死刑,法院一審、二審卻因為曾文欽有精神疾病為由,判決無期徒刑,家屬不服再上訴,沒想到更一審又因為相同理由維持原判。

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發言人沈揚仁:「嘉南療養院等醫療機構的認定,認為他(凶手)有精神疾病,檢察官並沒有提出切確的證據,認為他沒有教化的可能,嘉南療養院的鑑定醫師到庭來問,說診斷書既然註明疑似詐病,就表示沒有確診,在沒有切確的證據之下,法院只能為有利於被告之認定。」

法院判定曾文欽沒有詐病,醫療機構也認定凶手有精神疾病,因此更一審仍持無期徒刑,等了3年卻換來這樣的結果,家屬的心又碎了,不知道要等到什麼時候,司法才能給他們一個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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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割喉案#無期徒刑#精神耗弱#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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