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通姦除罪化後,世界上只剩台灣和穆斯林國家,對於通姦已刑法入罪,其實我國多數法界與婦女團體意見,近年來也極力主張通姦除罪化,但法務部都以還沒有社會共識擱置,有立委認為,通姦在實務案例上多半罰女,卻沒罰到男性,其實也是另類不平等,
阿基師:「我認為應該算是巧遇啦。」
一向好形象的阿基師,去年底爆發緋聞風暴,讓不少觀眾粉絲難以置信。
阿基師:「幾十年的夫妻,講真話,她永遠一路都是對我相挺的,不應該講說默許啦,他的禮教、包容度比較好一點。」
現行台灣對婚姻約束,一旦被告通姦,不只有民事上的損害賠償,刑事上也有1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罰男也罰女,但法界人士認為,其實只是表面的公平。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高榮志:「提告之後,通常都是女性比較願意撤告,男性不願意,女生比較想挽救婚姻,但是男生就是要告到底,所以實際運作上是對女生比較不利的。」
立法委員尤美女:「法務部(對司改潮流)視若罔文,他說我們的國情不一樣,有什麼不一樣,同樣是亞洲的國家,日本都廢除了,韓國現在也廢除了,現在只剩下回教的國家(通姦入刑),我們跟回教國家一樣,事實上,我們男女在法律上的地位,是(與穆斯林國家)完全不一樣。」
砲轟法務部過於保守,還拿鄰近國家相比,曾經在2013年提案修法廢除的立委,認為刑法介入婚姻,已不合時宜,除罪化並非鼓勵通姦,而是民法已經更加周全。
立法委員尤美女:「我們說通姦除罪化,只是說通姦不要用刑法來處罰,並不表示通姦合法化,所以你還可以用民事的精神上的損害賠償,去請求,因為他侵害到你的人格權,侵害到你的婚姻權,侵害到你所謂的夫妻忠誠。」
長期爭取婦女權益,尤美女認為實務上,刑法在於嚇阻通姦的作用已經失效,儘管台灣民意,對於通姦除罪化仍有分歧,而韓國如今廢除通姦,他山之石或許可供輿論,對於婚姻制度有進一步的檢視與省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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