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到監獄裡斡旋的高雄市前議員李榮宗,在晚間10時55分帶出2張白紙,交給矯正署長吳憲璋。原來這是主謀鄭立德親手寫下的訴求,除了傳達受刑人的無奈,也強調自己28年刑期當中,有18年因為教唆殺人的部分,他不承認也不甘心。洋洋灑灑5大點,似乎已經決定放手一搏。
鏡頭、麥克風團團包圍,矯正署長拿著2張白紙,開始宣讀。矯正署長吳憲璋:「他們(受刑人)非常關心他們自己徒刑的狀況。」
只是要說的不是挾持進度,而竟是嫌犯洋洋灑灑列出的5點訴求。
矯正署長吳憲璋:「陳水扁假病可以保外就醫,監所比他嚴重的就不能保外,為什麼,因為我們是罪犯,活該關死,那阿扁不是罪犯嗎?」
開宗明義第一點就挑出了前總統陳水扁的保外就醫,讓受刑人無法服氣。
矯正署長吳憲璋:「三振條例連報假釋都不行,你們是官逼囚反,法律不是情理法,情已經不見了,理只剩下法官自由心證,既然你們要給我關到死,那是不是該讓我們有自主自給的能力,做了1個月的工作只有200元,買套內衣褲都不夠還要靠家人接濟,我們活的尊嚴都沒有了,還要拖累家人,那就剩自殺和拚了這條路。」
聲明中,已經出現自殺和拼了這2個字眼,似乎在預告些什麼。2張白紙寫得密密麻麻,一字一句看得出刻筆的力道,字跡工整,條列敘述,像是心裡早擬定草稿,要把所有不滿一次宣洩。雖然偶有錯字,卻不難看出鄭立德書寫時思緒清晰。
矯正署長吳憲璋:「我沒有殺人卻被判18年的殺人罪,18年對別人來講只是個數字,對我來講卻是不甘心,我只是冰山一角,還有更多的受刑人跟我一樣的心情,誰來幫我們說話。」
署長雙手緊握白紙,一字一句宣讀,因為嫌犯要求看電視,他們在裡頭盯著,署長肯說,他們才肯放人。聲明甚至點名馬英九總統,說他曾經是很好的法務部長,在還有能力之前救救受刑人。也說三振法案該改一改了,給人一點希望好嗎,減刑為什麼只減微罪,重罪不減,無法一視同仁。
然而晚間10時55分的宣讀,鄭立德卻拖到12日凌晨3時多才放了戒護科長王世倉,協調內容一再跳票,而這5點訴求也成了鄭立德和其他5名嫌犯留下的最終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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