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明功虐殺高中生案,彰化地檢署下午偵結,第一波起訴教主陳巧明、特助許愛珍等8人,檢方特別指出陳巧明手段殘忍,不僅唆使成員拘禁、毆打、虐待高中生,還在黃芬雀喪子半年時間,叫許愛珍進駐她家,全程監控,甚至還要求黃芬雀承擔所有責任,聚集默園全體成員,集體串供,因此向法院求處重刑,聽到這個消息,詹姓高中生的姊姊說,陳巧明罪有應得。
這是1月7日當天,檢方借提日月明功負責人陳巧明,當時她面對鏡頭,首次開口喊冤。
日月明功負責人陳巧明:「我是受害者,我很後悔保護她,是她叫我們說不知道。」記者:「有受到什麼委屈嗎?」陳巧明:「因為她說我們知道她是個殘忍的媽媽,我有叫她走,她不走。」記者:「叫誰走?」陳巧明:「叫黃芬雀走,她不走,我自始至終都叫她走。」記者:「妳有叫人凌虐她兒子嗎?」陳巧明:「沒有,我們大家都是很善良的人。」
陳巧明不斷搖頭,否認犯案,反批詹姓高中生的媽媽黃芬雀太殘忍,但檢方調查,所有證據、供詞通通都指認,陳巧明為了逼詹姓高中生承認吸毒、加入幫派,下令把他囚禁在默園18天,再用水管、竹條虐打他,造成他身受重傷,併發橫紋肌溶解症,多重器官衰竭,活活被凌虐致死。
詹姓高中生姊姊:「她是罪有應得的,整件事情如果不是她教唆,其他人也不會來做這件事情,而且她又把大家都洗腦洗成這個樣子,我弟弟跟她無冤無仇。」
檢方偵結,將負責人陳巧明、幹部許愛珍、她的丈夫劉享易、弟子林甫朋、吳仁甫,以及尤威評、王昱翔,還有高中生母親黃芬雀等8人,依照傷害致死、妨害自由以及強制罪起訴。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黃智勇:「被告陳巧明主導本次犯行,手段殘忍,且在案發後要求其他成員監控被告黃芬雀行蹤,無視黃芬雀喪子之痛,反而要求黃芬雀承擔所有責任。」
其中黃芬雀原本不配合檢警,但在檢方勸說下,供出實情,讓全案水落石出,而林甫朋、吳仁甫同樣也坦承犯案,檢方請法院減輕刑責,但陳巧明、許愛珍等5人涉案程度高,加上供詞避重就輕,求處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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