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民眾的行車紀錄器拍下一輛轎車上載著小朋友,小朋友把上半身伸出天窗之外兜風,還一路從屏東開到高雄,這種行為看在民眾眼裡,覺得相當危險,而實際上交通警察也指出,如果緊急煞車,小朋友可能因此被摔出車外,依照法規,把頭伸出天窗外,或站在敞篷車上展開雙臂兜風都會增加行車危險,得開罰3千到9千元的罰款。
前方黑車遠遠看,車頂露出一顆頭,原來是個小朋友趁著車子開動,把上半身伸出天窗外,這種迎風的感覺小朋友似乎很喜歡,他不只在這條巷子內這樣站著,就連上大馬路,也不打算把頭縮進去。
目擊民眾說,小朋友就這樣一路乘著風從屏東開到高雄,但是這樣的行為不只危險,也早就已經觸法。高市府交警大隊執法組長齊德清:「只要站在車上,只要顯有危險,就必須要處以處罰。」
不僅僅是把頭伸出天窗外,就連像這樣,好像很拉風的,趴站在敞篷車上,都算是危險動作,交通大隊的員警翻開法規,確認是觸犯了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30條第7款,可是要吃上3千到9千元的大罰單。
TVBS記者杜蘊潔:「像現在車子是靜止的安全沒有問題,不過如果是在行進之間,又把頭伸出天窗之外,很容易就會有整個人被拋出去的危險。」
車行老闆孫中成:「天窗如果故障的話,如果小孩子頭伸出去,頭也可能被夾到。」
其實車商解釋,車子設計出天窗並不是給車上乘客兜風或耍帥,萬一車子掉進水裡,在滅頂之前還能緊急逃生,而從法規面來看,行車期間,只要把身體露出車廂之外,就增加危險性,如果真的發生事故,可是樂極生悲,所以一律開罰。
◎畫面翻攝YouTu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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