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雲林地檢署檢察官徐維嶽,濫用職權向被害人要錢,前縣議員李建志也是受害人之一,他說,徐維嶽握住他違反野生動物法飼養豹,還以私藏槍砲為由,多次搜索他家,他為了獲得不起訴處份,150萬賄賂金,徐維嶽還是自己開車來拿的。
他是前雲林縣員李建志,也是徐維嶽勒索的對象之一,他看著徐維嶽被捕的新聞,直說老天有眼。
原來是李建志曾經私養了一隻野生豹和保育鳥,違反了動物保護法,被徐維嶽查辦,由於當時他還在假釋期間,為了脫身,他親手拿了150萬元給徐維嶽。
李建志說民國90年,徐維嶽以他私藏槍砲為由,多次搜索他家,為了拿錢不擇手段。如今徐維嶽被收押,他如釋重負,他更希望其他曾經像他一樣被徐維嶽恐嚇的被害人,能夠勇於出面指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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