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黃姓病患,因為腸胃不舒服,去年到慈濟醫院掛急診,沒想到,負責看病的醫師,認為只需要開止痛藥就可以,引起病患不滿,雙方爆發口角衝突;醫師對病患有推打,和粗俗字眼辱罵行為,法官認為醫師的言行舉止,與莽夫無異,依公然侮辱及傷害罪,判決拘役40天,可易科罰金。
楊姓病患:「他拉我這邊,把我衣服拉到變形了。」
去掛急診,卻被醫師又打又罵,楊先生實在很生氣。他拿出一包又一包的藥袋說他長期有胃潰瘍,去年7月2日,晚上8點多,去新店慈濟看病,卻被醫師嗆說這不嚴重也不急,要他隔天掛門診,雙方發生口角,黃姓醫師不但罵髒話還出手打人,造成病患左手腕受傷,衣服也破了。
楊姓病患:「沒有看過一個醫生,自己也都沒辦法接受,醫生他會用暴力。」
楊先生一氣告進法院,法官勘驗急診室監視器畫面,發現黃姓醫師先是摔筆、接著起身脫口罩,再出手打人。認為這行為跟「莽夫無異」,依照公然侮辱以及傷害罪,判刑拘役40天,可以易科罰金4萬元。
判決出爐後,黃姓醫師並未露面,但有醫院同仁替醫師講話,說是病患太無理取鬧,只是再怎麼樣,爆粗口又打人,就是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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