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平鎮市南華街有一處巷口,上個星期五突然出現一座「限高門架」,上頭不但標明限高2米7,一旁還貼上告示牌寫著「私有土地禁止進入」,但附近民眾說,這條巷道20多年來都是公共使用道路,私設「限高門架」已經影響裡頭2、30戶社區住戶的進出權益,而且就連消防車和水箱車,因為車高達3米也都無法進入,要是裡頭社區發生火災,後果難以想像。
宅配貨車驚險通過,差一點點就撞到限高門架,就連配有升降台的消防車要通過也相當勉強,但方便人車通行的巷道口,怎麼會出現限高2米7的門架,一旁還貼了告示牌,寫著「私有土地禁止進入」。
記者:「為什麼要裝設門架?」居民:「我也不知道。」
居民:「這是平鎮市公所養護的(道路),這個鋪柏油大家都通行,房子也蓋很多,沒想到這裡有住戶竟然有出來不同的意見。」
這裡是桃園平鎮市南華街一處巷道,裡頭住的30幾戶人家表示,20多年來這條路都是公共使用,但21日突然出現這座門架,讓車高3米6的消防車,甚至是2米9的水箱車都無法通行,要是發生火災,後果不堪設想。
消防隊員:「大車應該都進不來,這連垃圾車都不一定進得來。」
交通局人員:「私設是不行的。」桃園縣議員黃傅淑香:「一定要申請?」交通局人員:「一定要申請。」黃傅淑香:「好,申請這個門架限高要跟哪個單位申請?」交通局人員:「要由平鎮市公所。」
平鎮市公所人員:「他剛才有講啊,我這邊只管道路養護而已。」
縣府及市公所人員互踢皮球,而依規定架設限高門架要向交通局申請,但縣府沒接獲,就屬於私設,將在1星期內拆除,否則真延誤救火,沒人擔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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