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盛香珍食品公司所生產的蒟蒻果凍,因為在美國導致孩童噎死,而接連遭到控告,繼今年5月,美國加州法院要求盛香珍賠償5億7千萬台幣之後,又另一名2歲男童因為被果凍噎死,加州法院再度作出判決,這次賠償金更是創下天價,相當於台幣17億元左右。
台灣盛香珍生產的蒟蒻果凍,在美國接連傳出有小孩因為吃果凍噎死的案件,盛香珍也因而一再被告上法庭。
這次發生第二起噎死男童的案件,是發生在2001年2月,當時美國加州一位2歲男童傑夫瑞金在吃盛香珍出產的果凍時,果凍整個卡在喉嚨裡面男童當場被活活噎死,經過長達兩年的訴訟,盛香珍在上個月放棄答辯,而加州法院也隨即在11號判決盛香珍敗訴,並且要求盛香珍賠償小男孩的家屬5000萬美元、相當於17億台幣的賠償金。而對於這個新的判決結果,盛香珍公司的代表暫時沒有做出任何回應。
其實這已經是盛香珍第二次在美國因為果凍噎死人而敗訴的案件,今年5月,加州法院也判決盛香珍,要賠償同樣是因為吃果凍,而噎死的美國9歲女孩家屬1,670萬美元的高額賠償金。
由於接二連三發生被果凍噎死的意外,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已經在2001年10月宣布美國全面禁售盛香珍的果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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