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一被判「應開發票」!不甩國稅局 再上訴
- 記者:董寧之|攝影:張智鈞
- 發佈時間:2012.12.20 19:18
-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 記者:董寧之|攝影:張智鈞
- 發佈時間:2012.12.20 19:18
-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台北市知名冰果店,臺一牛奶大王,從99年就被國稅局盯上,要求今年7月開始開立發票,但業者卻和國稅局打起官司,如今高等行政法院判定「臺一敗訴」,就是因為國稅局核算這家店,每月營業額高達180萬,確實有開發票的必要性,實際走一趟臺一,因為接近冬至,湯圓賣得嚇嚇叫,門上依舊貼著免開統一發票,不甩國稅局,還要再上訴。</p>
台大旁知名冰店臺一牛奶大王,冬至前夕大排長龍,儘管被高等行政法院判定得開發票,業者理都不理。記者:「現在有開發票了嗎?」店員:「沒有,現在沒有開。」
不只不開,還照樣在店門口,貼出「免開統一發票」,和國稅局發票攻防戰,從99年5月開始,輔導到今年7月,要求一定要開,業者不服打官司,最後敗訴,原因就是…。民眾:「我先訂了110碗。」
民眾:「買了800、900元吧。」
生意真的超級好,今年10月,國稅局甚至判定月營業額至少180萬元,遠遠超過不用開發票的底限20萬,比較看看,免開發票,業者只須繳1%稅額,開發票一下變5%,雖然臺一說他們已經改繳5%,但金額還是國稅局核定,不像開發票,一毛都跑不掉,而且開發票,除了營所稅、個人綜所稅得分開報,還多了發票、會計人事等成本。
鹽酥雞店業者洪誌謙:「(國稅局會看)店內的坪數,裡面員工有幾個人,換算(課稅)金額,其實跟你(開發票)實際金額,它的落差其實差不多,不過營業上會有成本提高問題。」
大直台灣鹽酥雞,今年初開始開發票,估算發票成本、店內人手、會計師,每月多花約3萬5,換算一下,臺一半年不開發票,至少省了20幾萬,隱藏的稅金更難以計算,難怪臺一寧願再上訴,使出拖延戰術,也不要乖乖就範。</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