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旁驚見全裸男逼近!扯少女口罩又抓手腕 姊姊當場嚇壞

屏東倪姓男子去年全裸在校園旁騷擾少女,隔月又再犯遭法院判8個月。(示意圖/AI 生成)
屏東一名倪姓男子去年竟全裸出現在校園附近,對一對未成年姊妹做出不雅行為,甚至擋住少女去路、拉下口罩並抓住手腕,嚇得姊姊當場大喊。沒想到時隔1個多月,倪男又以類似方式犯案,再被3名路人目擊報警。法院審理後,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性騷擾罪及公然猥褻罪分別判刑,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8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全裸現身國中旁 擋少女去路還伸手拉扯
判決指出,倪男2025年7月4日晚間,在屏東市某國中籃球場側門外人行道,看見12歲少女與15歲姊姊散步,竟全身赤裸走到兩人面前,並做出不雅行為,之後還擋住妹妹去路,伸手拉下她的口罩,再抓住手腕約5秒。
法院認為,倪男當時不僅全裸並在少女面前做出猥褻舉動,還未經同意拉扯手腕。姊姊見狀後大喊,倪男才逃離現場,姊妹隨後報警,警方循線將人查獲。
隔月又再犯 3名路人目擊報警
沒想到同年8月26日晚間,倪男又以類似方式犯案,這次遭3名路人目擊並報警處理。檢方偵辦後,認為倪男行為涉犯《性騷擾防治法》及刑法公然猥褻罪,依法提起公訴。
屏東地方法院審理時,倪男坦承犯行。由於受害者中有未成年少女,屬《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所定義的少年,依法加重其刑。法院另查出,倪男過去已有妨害風化前科,於2021年5月24日執行完畢,這次又在5年內犯下性質相近案件,符合累犯要件。
法官認為,倪男欠缺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的觀念,行為不僅影響未成年少女身心發展,也破壞社會秩序與善良風俗,最終分別判處6月及4月有期徒刑,合併應執行8月,均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